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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2020/07/21

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告

 

企业名称: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企业法人:王昕刚

企业地址: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751号。

排放方式:有组织排放

有害原料:氧化亚镍,每年约420吨。

排放总量:含镍废物许可年排放限值: 2   吨/年

          废矿物油许可年排放限值:0.131吨/年

          废乳化液许可年排放限值:0.072吨/年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限值

排放速率限值

有组织颗粒物

120㎎/Nm3

3.5㎏/h

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
4.3㎎/Nm3

0.15㎏/h

无组织颗粒物

1.0㎎/Nm3

/

无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
0.040㎎/Nm3

/

无组织非甲烷总烃

4.0㎎/Nm3

/

排放浓度: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限值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限值

总镍(车间口)

0.5㎎/L

氨氮NH3-N(总排口)

30㎎/L

总磷(以P计)(总排口)

2.0㎎/L

PH值(总排口)

6-9

总氮(以N计)(总排口)

40㎎/L

化学需氧量(总排口)

150㎎/L

悬浮物(总排口)

140㎎/L

 

 

执行标准: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;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-2013。

防治措施:集中收集处理
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,在本公司网站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
 

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2020年7月20日

 

 

 

附件: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告(通告【2020】9号)(点击下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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